第两百二十六章 请罢殿试 (第1/2页)
【臣乞陛下依咸平二年故事,令南省(代指尚书省礼部)放榜,罢殿试】
省试开始的第一天,御史中丞刘筠上奏了一封请罢殿试的札子。
一般而言,如遇丧期,国朝是停罢殿试的。
如咸平二年殿试,真宗便处于守孝期,为了表示仁孝,真宗就取消了殿试,考试排名最终以省试为准。
历史上天圣二年也是如此,朝廷下诏罢殿试,以省试为准。
故此,刘筠的上疏的确具备一定的道理。
但国朝三代以来,谅阴期间停罢殿试,是自真宗开始的,太宗朝可没有这么做。
太宗不仅没有停罢殿试,反而是提前八天改元,开宝九年没结束,便迫不及待的改元,定下太平兴国的年号。
宋史虽然修的不够好,但宋史太宗本纪中的那句话却高度概括了大宋战神的秉性。
若夫太祖之崩,不逾年而改元,涪陵县公(秦王廷美)之贬死,武功王(太宗弟子赵德昭)之自杀,宋后(太祖皇后)之不成丧,则后世不能无议焉?
简略来说,大宋战神贬死了弟弟,逼侄子自杀,嫂子死后不按后礼治丧,这一桩桩,一件件,无不展露出一件事。
得位不正,心虚啊!
(日常一黑/狗头)
正因为有太宗的‘前车之鉴’,李杰没有停罢殿试一事,虽然稍微有逾礼之嫌,但也不是完全站不住脚。
如果他来的不是仁宗朝,而是英宗朝的话,那么,他多半没法绕开礼制,继续举办殿试。
终宋一朝,最是看重祖宗法度,而祖宗故事形成的关键期,便是真宗、仁宗两朝。
尤其是仁宗朝,作为在位时间最久的宋朝帝王(42年),很多合理、不合理的制度,大多都是仁宗朝正式确立的。
因此,李杰依例,继续将刘筠的奏疏留中不发。
刘筠的奏疏可以置之不理,但王曾的上疏却不能依例处置。
王曾虽然眼下只是青州知州,可他的同僚们,仍然高居朝堂。
相比于刘筠的奏疏,王曾的上言明显更具条理性。
王曾的主要论点是,省试有三长,殿试有三短。
省试第一长,贡举官皆是两制(内制外制)宗匠,考校者也是诸馆阁中有辞学之人。
同时,省试中还有监考、巡察、誊录、湖名等配套的制度。
简而言之,省试的制度更加完善,大大减少了徇私的概率。
相比于省试,殿试的考试制度就简略的多,殿试时天子虽然会亲自御殿,但也只是露个面,不会一直待在考场。
其次,殿试的考评制度也不如省试完善。
省试第二长,考试的时间更加合理,一日试诗赋,一日试论,一日试策,诗赋可以知辞艺,策论可以见才识。
一日一场,分三天考试,足以让举子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构思。
而殿试呢?
只一日时间,并且兼考辞赋和策论,仓促之下,举子写出来的文章,难免会有失水准。
如此一来,举子之辞艺、才识,恐怕都无法得以展现。
至于,省试的第三长,则是试卷的评判更加严密,考官们足足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考核举子的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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