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八十一章 猛龙过江 (第1/2页)
有人冀,有人盼。
却亦有一人,对阳生子恨之入骨!
天生嗜赌成性,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在赌坊转悠,妄想有朝一日凭借自己的赌术大展拳脚,一夜暴富。
却不料自己的一只手臂被人用狗棒子打断了,鲜血欲流。
从那一刻起,他就不赌了,心中念头只想报仇,报他断臂之仇!
他要去中原,他要去参军,从小卒子做起。
他要在战场上学那杀人技,要亲自去天涯海角杀死阳生子,更是要光明正大的与他决斗杀死他。
从此,年轻人阳生子多了一个恨之入骨的仇人,他就是败家儿子张高远。
不赌了。
今生今世誓杀阳生子!
不杀决不罢休。
说去就去,从他断臂之日那天起,他就真上路了。
从西厥州以西之地出发,就连二老不知道从哪里挤出来的十多两碎银,专门是为他准备的,放在旮旯桌角都没有要。
张高远愣是看都没看一眼!
身无分文,直去中原。
到了中原地界,张高远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,而且身体饥瘦,比乞丐叫花子还乞丐,不堪入目。
但他却来到了军营!
此处军营不是很大,只有两百来个人左右,据说这两百来个人的轻兵属于齐王帐下。
太平王都的王朝大军共有八庭帐,一中央军。
其整个王朝大都的数量总计八百万,号称百万雄狮。
败家儿子的这处轻兵军营,不过只是大象腿上的一块肉,不足挂齿。
管他三七还是二十一,张高远就是要来军营。
一穷二白的他,或许只有当兵在战场杀人,只要杀的人够多,杀气越重,他就能打过此生永远无法饶恕的阳生子。
接着,他就在这处军营安家,做起了一名小卒。
以为是人干的活?
他败家儿子张高远从来就没受过这样的苦!
倒夜壶,牵马溜,洗马坑,还要给他的上司建武校尉端洗脸水!
这是人干的活嘛!
在败家儿子张高远的心中,真得算是受尽人生苦楚,看尽人间百态。
只要你是一个小卒。
不论是谁都不会待正眼看自己。
上司何其多,今儿个不是什么都尉来政治军纪。
明儿就来个更大的大都督要来军营视察,当然他的顶头上司还是建武校尉。
不但没完没了干着不是人干的事情,他的顶头上司也就是建武校尉,竟然看不惯他张高远,要整他,更要治他。
因此,从西下中原的败家儿子再受打击。
尽管如此,依旧是凭借着那股对阳生子的恨意,顽强的撑过了这么些年,且一下摇身一变,自个儿成了校尉!
这是啥情况?败家儿子的顶头上司建武校尉哪里去了,张高远将他杀了!
在一次出行,败家儿子早早地便准备好两把刀分别藏在自己的身上,一刀藏在自己的脚心板,再穿上作战用的战靴,旁人想要发现其中端倪难上加难。
另一刀他放在自己的裤衩里面,就是两颗蛋蛋的下面,咯不咯人?
肯定是咯噔咯噔的,但他毫不在意,只要能杀死这个每日每夜治他的建武校尉就行。
连续两天两夜的大作战,这次他们这两百多的轻兵部队是要剿杀一名还算有些出名的世家,战况极其惨烈。
而且从这世家走出来的人颇为不俗,一进战场,竟然有一幕幕气机风浪从这些人的身体翻浪出来。
好就好在他们这两百人最终拿下人数单一的叛乱世家,为此,张高远他的后背上又多出三条剑痕,以及四条深不可测的刀痕。
药粉轻轻涂抹在自己的后背,败家儿子的面容即刻间龇牙咧嘴,好不痛苦。
细细一看他的后背,竟然全是伤痕,用伤痕遍布整片脊背也毫不为过。
这就是他的报应!
他自己也认为这是他的报应!
药粉一涂抹好,他就想杀死自己的顶头上司。
趁大伙儿都忙于躺在地面休息,眼神虚眯间,眼珠子的凶狠之意无比浓烈,他要开始动他的顶头上司了。
步子一瘸一拐地走到建武校尉的面前,没想到建武校尉一手直接摁住败家儿子张高远的脑袋,直摁到地面土里,「滚,看见你就心烦。」
地面沼泥中不但没有听到以往大吼大叫的狗畜声,反而传来和眴般的笑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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